陕西最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炉
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聚会审议通过了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7部地方性规则修正案(草案表决稿)。其中关注度较高的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草案》),加大了对情形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。
好比,未凭证划定设置大气污染排放口的,由县级情形�;ば姓鞴懿糠衷鹆钫�。将“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”�?钐嵘�“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�?�。拒不纠正的,责令停产整治。”此前,以规避羁系的方法排放大气污染物,处以“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�?�”;未取得排污允许证的,“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�?�”。
此次,将两种情形举行了合并,并加大了处分力度。“以规避羁系的方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以及未取得排污允许证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情形�;ぶ鞴懿糠衷鹆罹勒蛘呦拗粕⑼2�,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�?�;情节严重的,报经由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休业、关闭。”
未凭证划定设置监测点位、采样平台或者装置自动监测装备的;自动监测装备未凭证划定与监控平台联网或者不可正常运行、传输数据的;未凭证划定宣布污染物排放情形等情形信息的,“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�?�”提高到“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�?�,拒不纠正的,责令停产整治。”
《草案》将第二十八条“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煤区和限煤区”修改为“都会人民政府划定并宣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。”在禁燃区内,榨取销售、燃用高污染燃料;榨取新建、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,已建成的,应当在都会人民政府划定的限期内改用自然气、页岩气、液化石、油气、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。
在禁燃区内新建、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,或者未凭证划定阻止燃用高污染燃料,或者在都墟市中供热管网笼罩地区新建、扩建疏散燃煤供热锅炉,或者未凭证划定拆除已建成的不可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情形�;ぶ鞴懿糠置皇杖加酶呶廴救剂系纳枋�,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,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�?�。